新成立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含新注册成立企业及已有企业扩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国际船代企业在向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应在30日内进行新成立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备案。
普通货船运输业务,应至少拥有1艘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船舶,并在相关经营活动开始后15日内,向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企业相关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及其拥有和经营的船舶情况(包括中英文船名、IMO号、船旗、建造时间、载重吨/箱量、总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