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在进粤办理诚信手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在我市办理诚信手册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在我市新申请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应按照《办法》要求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相关的备案信息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公布后,企业方可在我市申请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二、已取得《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应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到省住建厅补充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
从2012年8月1日起,凡未按要求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我局将在诚信系统中对其进行锁定,并停止其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